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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广州市新穗学校综合素质评估结果及心理品质测试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6 09:56:58作者:本站编辑来源:本站原创


按照《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相关规定,现将广州市新穗学校本次公开招聘综合素质评估结果及心理品质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综合素质评估、参加心理品质测试人员名单

广州市新穗学校通过综合素质评估、参加心理品质测试人员名单具体见附件。

二、关于考生参加心理品质测试的工作安排

(一)测试时间:202137-8日(建议7日晚10点后登陆测试)

(二)测试方式:采用网上测试的形式,请考生本人登录https://cp.zgrsw.cn/,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心理品质测试。

(三)注意事项

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聘用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三、关于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说课/试教)的工作安排

(一)现场资格复审有关工作安排

1.时间:2021388:00-1000

2.地点:广州市新穗学校 一楼学生活动室

 

 

3.需携带资料及注意事项(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sydwzpgg/content/post_7048744.html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备注

1

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打印)



签名写资格审核当天日期

2

准考证




3

身份证



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

4

户口簿(地址及本人页)



属学校集体户口的,需提交地址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且要加盖学校保卫处公章

5

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




6

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研究生需提供

7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8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如为电子版,需通过手机出示

9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需提供

10

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



国(境)外留学尚未毕业人员需提供

11

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



已婚者需提供

12

教师资格证



已拥有者请提供

13

其他证明材料



需按公告中有关要求提供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说课/试教)。

学校联系人:姚老师,联系电话:020-84268852/18027332902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

广州市新穗学校通过综合素质评估、参加心理品质测试人员名单

 

广州市新穗学校     

202136    


 

附件:

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广州市新穗学校通过综合素质评估、参加心理品质测试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姓名

报考职位

2021030162

陈浩钦

音乐教师(14-5)

2021030160

王健明

音乐教师(14-5)

2021030163

梁志明

美术教师(14-6)

2021030161

刘宏烨

美术教师(14-6)

2021030158

陈剑君

美术教师(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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